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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5-12-01 ]

区内各单位党团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公益团体:

    今年12月5日是第30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打造“高明志愿者之城”项目,请各单位党团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国际志愿者日期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志愿有你﹒高明更美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在12月5日当天集中开展志愿活动。在12月5日当天根据实际,开展“向志愿者致敬慰问活动或志愿者生日会,志愿者公益宣传、招募、培训等活动。

(二)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有专业技能的行业、单位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村镇,为群众开展质量安全、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文化辅助、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电器维修、护绿保洁、清扫卫生以及理发、织补等多样化、专业化、便民化的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

(三)开展“邻里守望”、党员志愿服务等专项活动。开展“邻里守望”、党员志愿服务等各类专项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居民相识、相知、相融,构建和谐、温馨的邻里关系,建设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志愿组织和社会公益团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早启动、早策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方案。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条块结合,形成合力。12月5日是全面展示本区各行各业、各镇街、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时机,各部门与志愿服务队、公益团队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交流沟通,取长补短,互通资源和需求,全面展示高明志愿服务工作的水平和志愿者的风采。

(三)求真务实,形成长效。各志愿组织和社会公益团体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和市民实际需求出发,策划好、开展好“12.5”志愿服务行动的各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要组织动员党团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并通过党团员志愿者的身体力行,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宣传典型,搞好总结。要利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的契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各志愿组织和社会公益团体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招募等活动,要做好提炼总结工作,挖掘先进典型,积累好的素材。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宣传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为组织好本次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区志愿者协会将在各级志愿者组织集中上报的各类志愿服务项目中挑选有创意、有规模、有影响的项目和活动提供宣传机会。要求各志愿组织和社会公益团体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并请于12月3日(周四)下班前将确定举办的2015年“12.5”志愿服务活动方案、项目表(见附件)报区志愿者协会秘书处。我们将选编后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媒体发布。12月31日前,各单位把活动总结上报到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周玲玲

联系方式:88662252

邮箱:gmtw@163.com

传真:88822462。

 

附件: 2015年“12.5”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表

 

 

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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