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佛山市高明区“学雷锋”
全民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区内各单位党团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公益团体:
3月5日是学习雷锋纪念日,为在全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全力打造“高明志愿者之城”,请各单位党团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在3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 打造志愿高明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
三、活动内容
参加3月5日“学雷锋 迎三八”高明区亲子家庭益拍志愿行活动。籍3月5日“雷锋日”及3月8日“妇女节”来临之际,团区委与区妇联决定联合举办“学雷锋 迎三八”高明区亲子家庭益拍志愿行活动,通过大手拉小手,快乐齐志愿的方式,传递公益正能量,在活动中引导小朋友从小树立“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齐打造“高明志愿者之城”。(活动另行通知)
(二)开展“寻雷锋足迹 扬志愿精神”宣传活动。
1.以“寻雷锋足迹 扬志愿精神”为主题,走进农村及社区,广泛宣传雷锋的为人民服务精神、奉献精神、“螺丝钉”精神以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身边优秀模范者的先进事迹感召人、教育人、以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引导广大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积极投身志愿服务。
2.开展“寻雷锋足迹 扬志愿精神”主题团、队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开展“寻雷锋足迹 扬志愿精神”主题团、队活动,缅怀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队要结合社会热点和行业特色策划开展便于市民参与的亲子活动、邻里守望、护航进校园、爱的小屋、助学助残等体验式志愿服务项目,引导广大市民参与体验。各机关单位、镇街、社区、学校、社工机构、社会公益团体要相互联动,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基层,广泛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为空巢老人、留守少年儿童、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群体提供各类服务,以及倡导文明礼仪、保护环境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打造高明志愿者之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月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早启动、早策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方案。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3月份各机关单位、镇街志愿服务队至少开展一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式内容自定。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的需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不断拓宽志愿服务的领域,突出为困难群众服务,组织开展送健康、送知识、送技能、送温暖、送服务等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三)求真务实,形成长效。各单位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和市民实际需求出发,策划好、开展好“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要组织动员党团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并通过党团员志愿者的身体力行,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简报、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宣传报道在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学雷锋、学先进的良好氛围,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五)宣传典型,搞好总结。要以3月5日学雷锋日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招募等活动。各单位要做好提炼总结工作,挖掘先进典型,积累好的素材。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宣传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为组织好本次“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月活动,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将在各级志愿者组织中上报的各类志愿服务项目中挑选有创意、有规模、有影响的项目和活动,并提供宣传机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请于3月2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确定举办的2016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月活动方案、项目表(见附件)报区志愿者协会秘书处。我们将选编后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媒体发布。3月31日前,请各单位把活动总结(包括文字总结及照片)上报到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关婉飞
联系方式:88662252
邮箱:gmtw@163.com
传真:88822462。
附件: 2016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月活动项目表
佛山市高明区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