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深入贯彻《佛山市建设“志愿者之城”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佛委办明电【2016】3号)和《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志愿者之城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明委办电【2016】43号)文件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挥志愿服务典型示范和导向作用,动员和组织更多的社会成员参与志愿服务,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结合《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我区决定开展2016年度高明区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及最美志愿服务宣传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二、活动范围
根据《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佛山市志愿者联合会将组织开展四星和五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高明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组织开展一星、二星和三星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并开展最美志愿服务宣传推介活动。
参与对象:高明区已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党团志愿服务组织、学校志愿服务队、企业志愿服务队、机关志愿服务队、其他相关部门或团体组建的志愿服务队),全区所有注册志愿者。
三、活动项目及参与条件
(一)星级志愿者
1.志愿者已在志愿者组织登记并在佛山市志愿者平台(http://www.fsvolunteer.com/)官网实名注册,时数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1月16日前。
2.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3.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4. 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5.四星和五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具体参见附件6《关于开展2016年度佛山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6. 已获得高星级认证的志愿者不可再申请认证低星级;已获得低星级认证的志愿者累积时数达到要求后可继续申请认证其他高星级(如:已认证为四星志愿者的,若累计服务时数达1500小时或以上,可申请认证五星志愿者)。
(二)最美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在志愿服务工作领域有特殊贡献的,或服务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志愿者个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满二年以上,能利用自身服务理念、服务事迹影响身边人加入志愿服务。
(三)最美志愿项目
1.体现志愿精神和创新精神,坚持利民惠民原则,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2.近年来组织实施的,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的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四)最美志愿服务团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志愿者长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大型活动、应急救护活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受到社会和群众好评。
2.积极推进我区志愿服务事业,并在队伍建设、制度完
善、项目开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广受好评,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四、活动流程
(一)推荐(11月14日-11月22日)。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将申请表电子版提交到高明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二)评审(11月23日-11月28日)组建评审小组,对上报的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确定最终名单。
(三)激励(12月4日)。在庆祝“12·5”国际志愿者日暨志愿者嘉许礼上进行宣传推介。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及最美志愿服务宣传推介活动,是推进我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大力推荐,深入发掘我区志愿服务工作中的星级志愿者及优秀组织,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
(二)星级志愿者的认证,填写《佛山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申请表》、《佛山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统计表》,另附3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三)最美志愿者的推荐,填写《2016年度高明区最美志愿者申请表》,另附1000字的事迹材料及参与志愿活动的照片3张。
(四)最美志愿项目的推荐,填写2016年度高明区最美志愿服务项目申请表》,另附1000字的事迹材料。并制作2分钟内的项目介绍PPT或视频,用于志愿文化节展示。
(五)最美志愿服务团队的推荐,需要填写《2016年度高明区最美志愿服务团队申请表》,另附1000字的事迹材料。并制作2分钟内的工作总结回顾PPT或视频,用于志愿文化节展示。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11月22日前提交,联系人,关东龙;联系电话,0757-88662252;邮箱gmzyz125@163.com。
附件:
1.《佛山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申请表》
2.《佛山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统计表》
3.《2016年度高明区最美志愿者申请表》
4.《2016年度高明区最美志愿服务项目申请表》
5.《2016年度高明区最美志愿服务团队申报表》
6.《关于开展2016年度佛山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
201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