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
今年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志愿者服务日”,为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经研究,共青团高明区委、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工)协会决定在“3?5”期间集中开展系列服务和宣传活动。
一、 活动目的
以“学雷锋纪念日”、“中国志愿者服务日”为契机, 以“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通过学习宣传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和普及化,努力开创新时期我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 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结合高明区“机关青年服务企业发展月”的整体部署,深入基层园区、工厂企业、产业工人聚集地开展类型多样、服务贴心的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共青团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并通过结对帮扶的形式,围绕“ 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关爱产业工人子女志愿服务。着力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十分钟志愿服务圈”,深化“邻里互助”志愿服务。以“尊老扶幼、扶贫助困”为主要内容, 加强城乡共青团组织联点挂钩工作,在边远地区开展以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为重点的服务活动,支持革命老区各项建设。
(二)精心设计“雷锋榜样进校园”及主题团日、队日活动
学校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创新开展“雷锋榜样进校园”主题活动,邀请各类道德模范和新时期雷锋典型,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阐释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大力开展“学雷锋”主题团日、队日活动,结合社区志愿实践、主题团日(班会)、升国旗仪式等教育形式,开展“寻找身边好人”等真实感人的主题活动,帮助广大青少年学生与时俱进理解雷锋精神并付诸实践。
(三)着力推进青年文明号“学雷锋, 树新风”统一行动
全区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单位,要贯彻落实高明区“青年文明号欢乐企业行”的要求,优化企业服务,延伸工作手臂,树立行业新形象。要结合单位实际, 开创学雷锋岗、学雷锋窗口、学雷锋承诺栏等主题活动,传播践行雷锋精神; 选取城市广场、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集中开展义务便民服务;深入贫困地区、深入城市社区、深入困难群体中, 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四)大力推广“微志愿”服务理念
大力倡导“微志愿”,积极推动“微文明”,是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和普及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新时期学习雷锋精神,传播志愿文明的重要体现。微志愿,倡导人人都是志愿者,不论何时何地,哪怕只有微少的时间都能参与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奉献爱心为社会做贡献。微志愿,莫以善小而不为,不怕微小,长期坚持,就会集腋成裘,堆沙成塔。全区各级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大力推广“微志愿”服务理念,通过学习宣传、身体力行,努力形成“人人争当志愿者”良好氛围。
(五)积极配合区级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团区委、区青志协将在3月5日前后启动一系列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一是3月4日上午在荷城广场开展涵盖义务理发、家电维修、法律咨询、真假币辨别等内容的大型便民服务活动;二是深化“微心愿 V力量”助梦圆梦行动,通过征集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认领求助者的梦想,倡导助人为乐的风尚,营造互相关爱的气氛;三是3月5日面向残疾人、独居长者、新生代产业工人等群体举办爱心电影免费专场;四是开展“重温雷锋精神”微博宣传活动;五是组织慈善机构、公益组织、志愿团体开展交流座谈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弘扬雷锋精神,传播志愿文明为主旨,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要结合“两进三同”,深入到基层和团员青年中去, 共同参加学雷锋活动;各级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及时掌握活动进度,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报道活动推进情况,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区青志协(义工)秘书处。
联 系 人:关婉飞
联系电话:88662252 传真:88822462
E-mail: 6233419@qq.com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